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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的定义

四川静则知律师事务所 网址:http://www.bjhtssvip.com/ 时间:2022-05-23 15:56:07

  商标转让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一种重要取得方式。广义上的商标转让是指通过协议转让、接受赠送、继承、继受等方式从原商标注册人处取得其注册商标所有权的行为。那么商标转让具体什么定义呢?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什么是商标转让

  (一)商标转让的定义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商标权人依法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所有。商标权人为转让人,另方为受让人。受让人取得商标专用权,支付一定的价款,原商标人不再享有商标权。商标权的取得依照法定程序,由国家确认。商标权的转让因而不同于_般财产的转让,除双方当事人同意外,还必须履行法定手续。

  (二)商标转让与商标使用许可的差异

  注册商标的转让和许可的不同点是:一是商标权取得不同注册商标一且转让,原商标人不再享有商标极,它随着合同的签汀而脱离原商标所有人而转移。而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许可人并不丧失商标权。被许可人只取得使用权。二是合同报批不同。转让注册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后,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公告后,受让人才享有商标专用权而使用许可,许可人只要自商标使用许可台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即可。三是合同内容不同。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的中心内容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商标转让进行界定。而注册商标许可合同界定的中心内容必须是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商标转让与商标变更的区别

  注册商标的转让与变更注册人名义不同。变更注册人名义时,注册商标的主体并不发生改变,仅仅是注册人的名称发生了变化,而转让注册商标则是其主体发生了改变,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足原注册人。前者例如某商标注册人(企业)的名称发生了变化,只需办理变更登记;后者如该商标注册人企业将合伙企业转为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其企业名称、地址均未变化。但实质上已转变为 一个新的企业法人,因此应办理转让注册手续。

  (四)商标转让形式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注册商标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1、转让人必须是该注册商标或申请商标的权利所有人,任何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以欺骗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转让商标的,其转让无效。

  2、注册商标或申请商标的权利人为两个以上的共有商标时,必须经过所有权利人确认同意后才能转让,否则转让无效。

  3、商标受让人必须具备商标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必须是依法成立并具有经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受让人是自然人的,则必须是拥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并且被转让商标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范围内

  4、商标转让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都必须要清楚地知道商标转让方手中,在同类商品/服务上的是否还有与被转让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其他商标。如果有的话,必须同时一并办理转让。否则,该注册商标的转让在商标局的审查中极有可能被要求一并转让,或者转让不被核准。由此可能会对转让中的某一方造成的重大损失。

  5、注册商标或申请商标转让时,转让双方必须签订该商标的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如果通过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向商标局办理转让申请的,所代理的只能是商标受让人的意愿。任何未经过商标所有人签字、盖章的商标转让行为都属于无效转让行为。

  6、所有递交商标局审查的商标转让文件必须能清楚地说明该商标转让是权利人的真实转让意愿,如果说明力度不够的则尽转让双方可能通过办理商标转让公证、或者转让方主动公证转让意愿,以此确保转让的顺利成功。否则,商标局可能会要求予以补正的。

  7、注册商标在转让前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转让前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否则商标局将会驳回其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的转让后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8、转让双方仅签订注册/申请商标转让合同,而未经商标局核准转让的法律程序的,其转让无效。商标转让双方在签订转让商标的协议、付清转让款项和取得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后,虽然受让人可以正常地使用该注册商标,或者享有该商标申请权利,但是在该注册/申请商标的转让申请未被商标局核准之前,其所有权仍然属转让方。只有在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转让并发布转让公告后,受让人才真正享有该商标的所有权。

  案例:

  【案情简介】

  原告艾丝碧西公司主张其在先使用“巴黎贝甜”及“PARISBAGUETTE”商标,经过长期广泛使用已经在“(提供面包等快餐的)快餐馆”服务上成为未注册的驰名商标。被告金光春是北京芭黎贝甜公司的股东和成立时的法定代表人,其控制的北京芭黎贝甜公司以及其他公司恶意注册了1000多个商标,其中有几十个与“巴黎贝甜”和“PARISBAGUETTE”商标近似。

  金光春和北京芭黎贝甜公司利用其注册的与艾丝碧西公司相近似的商标对原告、原告加盟商和合作方大肆恶意诉讼和骚扰,给原告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二被告在相同服务上使用与原告相同和近似的商标,侵犯了原告对于其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巴黎贝甜”和“PARISBAGUETTE”商标的专用权。

  【判决观察】

  一审法院认为:

  本案被诉商标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和延续时间主要在2014年商标法和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期间,本案实体法律依据为2014年商标法和2017年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双方诉辩意见,本案的焦点问题在于二被告的被诉行为是否侵害原告未注册驰名商标,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以及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及具体内容。

  从上述可以知道,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商标权人依法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所有。商标权人为转让人,另方为受让人。受让人取得商标专用权,支付一定的价款,原商标人不再享有商标权。商标权的取得依照法定程序,由国家确认。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